关于开展2023年南京艺术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发布时间:2023-04-04浏览次数:62

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高水平大学高峰计划建设任务,积极推进高水平大学高峰计划一流本科课程建设任务,现结合我校实际,组织开展2023年南京艺术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本为本”、“四个回归”,对标教育部“新文科”建设要求,努力提升课程的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打造一流课程体系,构建知识、能力、素质有机融合的课程体系。打造一流课程资源,凝练核心课程,增加课程难度,拓展课程深度,更新反映前沿性和时代性的教学内容,反映当代课程建设与学科发展的最新成果,充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方法和手段,形成以知识点为中心的完整媒体教学资源。打造一流教学模式。坚持立德树人导向,强化“课程思政”理念,开展课程教学改革,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引入外部资源合作育人。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重要性,结合专业定位和优势特色,按照《项目指南》相关选题要求组织申报。鼓励多单位联合建设,鼓励与其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联合开展课程建设,由开课单位牵头提出申请。

二、建设规划

全面打造2023年度新一批校级一流本科课程。根据课程建设的目标任务,设数字化创新课程,科研成果、艺创成果转化课程,跨学科、跨学院、跨专业交叉课程,科教融合、产教融合课程,讲好中国故事课程,面向国家战略需求课程,国际学科前沿课程,公共艺术课程,创新创业实践课程,劳动教育实践课程等10个选题领域,建设周期一般为1年。(具体详见附件5-项目指南)

三、申报要求

2023年度新一批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的建设继续按照《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南京艺术学院关于推进本科专业课程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南艺院发〔202316号)、《南京艺术学院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办法》(南艺院发〔202051号)等文件精神执行。

(一)课程范围

纳入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及新建本科课程,均可申报。

(二)申报数量

根据我校本科专业课程体系建设指导意见,计划遴选100门校级一流本科课程。要求:每个专业,申报课程数量不少于2门;每个二级学院,公共艺术课程、创新创业实践课程、劳动教育实践课程这三类课程,每一类至少申报1门。鼓励其余本科教学开课单位积极申报。

(三)课程团队

1.课程负责人。课程负责人必须为我校专任教师,讲师及以上职称,教学经验丰富、学术造诣精深。课程负责人需保证长期担任该课程建设的主持工作,原则上五年内不得更换。

2.教学团队。教学团队可由课程负责人、主讲教师、助理教师等人员组成,鼓励引入行业企业人员,优先支持由江苏省产业教授(本科类)担任团队成员的课程。团队主要成员需承担课程教学任务,无师德师风问题,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课程负责人和主讲教师需在说课视频中出镜,且课程负责人应完成主要教学内容的讲授;助理讲师负责保障线上教学有序运行。1位教师只能担任1门课程的负责人,且担任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主要成员不得超过2门。

四、经费资助

2023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的资助标准参照《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教学建设资助管理办法(修订)》(附件4

五、推荐程序

1、各教学单位按照评选条件,组织专家初审,符合条件的择优推荐,课程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的优先推荐 。上报前,要将申报项目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 3 天;

2、教学单位推荐材料经教务处初审后,组织专家评选;

3、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六、课程认定管理

教务处分年度组织专家对推荐课程进行认定,经公示后发布结果文件。对课程团队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五年内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课程内容存在思想性科学性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具体详见附件4

七、申报材料

1.各课程负责人需完成《立项申报表》(表格参见附件6)的填写;

2.各课程负责人需提交110分钟以内的说课视频。视频内容含:课程概述、教学设计思路、教学环境(课堂或线上或实践)、教学方法、创新特色、教学效果评价与比较等。技术要求:分辨率720P及以上,MP4格式,图像清晰稳定,声音清楚。视频中标注出镜人姓名、单位,课程负责人出镜时间不得少于3分钟。

3.《信息汇总表》(表格参见附件7)由所在教学单位填写。

4. 所有推荐材料,一式一份,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由学院教务老师统一报送至学校教务处。电子材料请课程负责人登陆教务系统中“教学建设”栏目完成申报,学院教务老师初审,将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提交。

所有推荐材料请于 510日前报送教务处,联系人:张愉, 联系电话:025-83517612,邮箱:jiaoyan@nua.edu.cn,相关文件、表格请至教务处网站“教务公告”栏目下载。

 

附件:

附件1-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pdf

附件2-南京艺术学院关于推进本科专业课程体系建设实施意见.pdf

附件3-南京艺术学院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办法.pdf

附件4-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教学建设资助管理办法(修订).pdf

附件5-2023年南京艺术学院一流本科课程项目指南20230403(1).docx

附件6-南京艺术学院“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表.docx

附件7- 南京艺术学院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信息汇总表.xlsx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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