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
开学期间本科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积极应对新冠疫情防控风险,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学生课程学习的影响,根据上级及学校相关部署要求,我校本科教学工作按原定教学计划于2月21日开始以线上方式开展,为确保本科教学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现将开学期间本科教学工作安排和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 2月16日前,各教学单位要做好本单位在线教学条件摸排工作,选派在线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为新入职教师提供指导和帮扶,及时了解条件有限、不能正常参加在线学习的学生情况,制定和完善学习帮扶方案,尽最大可能帮助学生完成学习任务。
2. 2月17日前,各教学单位应用好“江苏高校疫情防控培训网”(http://wmooc.icourses.cn/js2021.html)平台,认真组织防疫培训,引导师生正确面对疫情,客观面对网课,切实保证师生了解开学前预防预警、返校途中安全保护、开学后规范运转、发生疫情时应急处置等内容。
3. 2月17日前,各教学单位应根据在线教学资源现状和原教学进度安排,合理调整教学形式,制定本单位在线教学课程方案,梳理和汇总好在线教学期间各类开课课程的完整信息,包括课程在线教学平台、在线教学方式、班级群、课程加入方式等信息,并通知相关教师及学生,同时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备案。
4. 2月20日前,各教学单位及任课教师应完成在线教学各项准备和检查工作,包括课程资源上传、学生信息导入、在线教学演练等,确保线上教学稳定、有序。
5. 2月21日正式启动在线教学工作。各课程集中辅导环节安排在课表排定时间内进行,以免课程之间发生冲突。任课教师要及时跟踪学生的学习进度,关注学生学习反馈,指导学生自主学习,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在线研讨、辅导答疑。
6. 2月21日-3月6日,各教学单位完成学生课程补选、退选工作,并尽可能多渠道、多方式和学生取得联系,指导学生通过班级群完成课程修读确认工作,确保不落下一个学生、不遗漏一门课程。
7.原定开学两周内安排的课程补考工作,统一安排在第3至第4周(3月7日至20日)进行。
二、工作要求
1. 各教学单位应成立由学院领导、系(教研室)主任、教务秘书、辅导员等组成的专门工作小组,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学校教学工作安排,主动谋划并制定本单位本科教学工作预案,在切实保障师生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压实各项工作责任,切实做到教学秩序有规范、教学质量有保障,确保线上、线下教学同质等效。
2.所有课程均应按照“线上教学随时启动,线上线下教学随时切换”的要求,做好课程设计及教学准备。学生返校后前两周(2月21日至3月6日),所有本科生课程采用在线教学方式进行授课,所有课程教学严格按照既定课表执行;线下教学开始时间,根据学校统筹安排,逐步实施。有外出教学环节的实践、实习类课程待学生返校两周后视疫情情况有序开展,原则上不跨省安排实习和实践活动。
3. 任课教师要充分认识在线教学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在保证教学质量的原则下可自行选择适合的网络教学平台进行在线教学,合理安排教学计划和教学形式,优化教学内容,采用直播方式教学的,原则上选用具有录像回看功能的在线教学平台;加强形成性评价在在线教学中的应用,增强线上互动交流,适当增加课程的作业考评及辅导答疑等环节;做好学生的课外学习辅导,特别是对不能参加在线学习的学生,教师要对其制定补课计划。教学过程中教师不得发表不当言论或作出不当行为。
4.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和各教学单位将对教师在线教学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改进问题,确保在线教学质量与线下课堂教学质量实质等效。
5.开学两周后(3月7日起),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各教学单位严格把关,符合防疫相关要求的,可根据情况逐步恢复线下教学,线下教学须严格执行学生因病缺课追踪管理制度及复课证明查验制度。离校生需返校补修课程的,应在开学两周内(3月6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经学院审批后并报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参加线下课程教学活动。
6. 教学安排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上级相关部署进行调整,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开学期间本科教学相关工作时间安排表.docx
附件2:教务处各科室主要职责及联系方式、各教学单位教务办公室联系方式一览表.docx
附件3: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在线教学方案(第1-2周).docx
教务处
2022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