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校级教改研究课题立项暨省级教改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发布时间:2021-09-02浏览次数:29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根据省级通知《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苏高教会【2021】28号)文件要求,现启动南京艺术学院2021年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工作,在此基础上,择优推荐参与2021年省级教改研究课题立项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选题应依据《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和《江苏教育现代化2035》有关教育教学改革的总体部署,结合实际情况,选择具有较高理论与实践价值、富有创新性、致力于研究和解决创新人才培养中面临的关键问题,重点在人才培养体制、模式、途径、方法和评价等方面进行突破,对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有重要作用,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具体选题范围可参照《2021年南京艺术学院教学研究课题立项指南》(见附件2),课题名称自拟。

二、申报条件

  全校各教学单位、研究院(所)、职能部门、直属单位的专职在岗人员均可参与申报。

1.课题主持人及课题组成员

1)课题主持人须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含博士在读),推荐申报省级课题的主持人需具有高级职称;一项课题原则上只有一位主持人,最多不超过2人,且每位主持人每次仅限申报一项课题;联合申请的项目需明确主持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即申报材料由主持单位负责推荐、报送。

2)课题组成员应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平和课题研究经验,并能够实际投入研究工作;积极支持教学一线教师主持和参与教研课题研究,各教学单位应确保一线教师作为主持人申报的课题占本单位申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70%。

3)已经列入教育部、省教育厅及校级立项的各类课题不再重复申报。凡主持的教改研究课题没有鉴定结题或未能通过审核结题的课题主持人,本次一律不得申报。凡被省教育厅和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作撤项处理的课题主持人,从撤项当年开始6年内,不得申报省级教改课题。

2.选题要求

1)选题应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价值,富有创新性和针对性,致力于研究和解决高等艺术类专业人才培养中面临的关键问题;

2)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

3)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

4)已获得学校其它类别立项的课题,不再列入本遴选范围。

三、遴选与建设

1.遴选数量

1)校级立项:计划遴选出校级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共40项;本年度设“课程思政教学研究”、“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专项;

2)省级立项推荐: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校可推荐省级教改立项课题总数为7项(其中4项必须由我校2019年至 2020年立项建设的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点负责申报),其中重点课题2项。

2.遴选程序

1)由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集中推荐、报送材料至教务处;

2)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审议,公平竞争、择优立项;

3)立项课题名单经网上公示无异议,且通过院长办公会后,予以公布、推荐。

3.课题建设与结项

1)立项课题资助标准

校级课题:重点课题0.8万元/项,一般课题0.4万元/项;

省级课题:重中之重课题5万/项,重点课题1.5万/项,一般课题0.8万/项。其中:通过一流本科专业申报立项的课题经费从该专业专项经费中列支。

由课题主持人负责统筹使用、专款专用。经费使用需执行课题立项申报书中的“经费预算”,超支部分由课题组另行筹集。

2)结项要求

  校级立项课题原则上需在两年内完成,课题研究成果须发表在中国知网收录的省级以上刊物上,一般课题公开发表不少于1篇,重点课题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结题验收一般在课题立项建设2年后进行;个别符合条件的,可在立项建设1年后申请提前鉴定结题。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需由课题主持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后报学校教务处审定,但一项教研课题研究总时长不得超过3年。具体要求可参照《南京艺术学院教学研究立项课题实施与管理办法(修订)》(见附件3)。

  省级立项课题实行开题报告制度和年度报告制度,由学校组织实施。重中之重和重点课题应向江苏省高教学会提交电子的开题报告。鉴定结题应在课题立项建设2 年后进行;符合课题鉴定结题条件,可在立项建设 1 年后申请提前鉴定结题。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重中之重和重点课题由项目主持人提出申请、学校审核,报学会审定,研究时长不超过 4 年,一般课题研究时长不超过 3 年。具体要求可参照《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实施方案(2021年修订版)》(见附件4)。

四、材料要求

1.《南京艺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表》(见附件5),一式2份,请教学单位初审通过后在申请表封面“推荐单位”一栏盖章,另请提交电子稿。

2.相关证明材料1份,列出目录后按序和主要参加人员近三年内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以及与课题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目录复印件。

3.《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6)一式1份,由所在学院统一填报,加盖公章交至教务处,另请提交电子稿。

4.申报时间:请各教学单位于2021年9月9日前将书面材料报至行政楼108办公室,有关电子文件同时发送到jiaoyan@nua.edu.cn。工作联系人:张愉,联系电话: 83517612。

  

附件:附件1 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 2021年南京艺术学院教学研究课题立项指南.doc

附件3 南京艺术学院教学研究立项课题实施与管理办法(修订).pdf

附件4《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实施方案(2021年修订版)》.pdf

附件5《南京艺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表》.docx

附件6 南京艺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项目汇总表.docx


 

 

                                    教务处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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