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来源:发布时间:2025-06-10浏览次数:10

根据《南京艺术学院劳务派遣人员聘用管理办法(修订)》(南艺院办字〔2025〕33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部门推荐、考察组考察,拟为杨拯同志办理劳务派遣人员转校聘手续,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人事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请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我处将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魏晓亮、陈鑫

联系电话:025-83498048    



人事处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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