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艺术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南艺教字[2024]22号)和《关于做好2024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南艺教字〔2025〕24号)文件规定,各二级学院依据转专业考试成绩,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经教务处复审,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6月10日至12日。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出具书面材料至教务处学籍科。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83498053
教务处
2025年6月10日
根据《南京艺术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南艺教字[2024]22号)和《关于做好2024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南艺教字〔2025〕24号)文件规定,各二级学院依据转专业考试成绩,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经教务处复审,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6月10日至12日。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出具书面材料至教务处学籍科。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83498053
教务处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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