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23年“领航杯”江苏省大学生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比赛暨人工智能比赛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发布时间:2023-11-02浏览次数:12


各二级学院: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省教育数字化部署,不断提升广大师生数字素养,持续深化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加快推进教育数字转型和智能升级,根据《关于举办2023年“领航杯”江苏省大学生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比赛暨人工智能大赛的通知》(苏教信办函〔2023〕20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活动主题

奋进新征程,勇担新使命。

三、赛项设置及要求

本届比赛共设微视频、软件开发、人工智能三个项目。具体竞赛内容和要求(详见附件1)。

四、推荐名额

1.微视频、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创意类每校申报参赛作品总数不超过8件,每件参赛作品限报1—2名参赛选手、1名指导教师。

2.人工智能竞技类每校限报3支队伍,每支队伍限报3名参赛选手、1名指导教师。

3.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每名参赛选手只能参加1个赛项。超额报送作品一律不参加评审。

五、有关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做好参赛组织、遴选推荐工作,严格把关参赛作品内容质量。各二级学院于11月13日前将《参赛选手报名表》(附件2或附件3,第一作者需手写签字)、《作品汇总表》(附件4,二级学院需盖章签字)纸质版和电子版集中报送至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301室(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13770549373,83498276,邮箱:343190234@qq.com)。

注:电子版报名表及参赛作品相关材料发至指定邮箱,文件夹命名格式:参赛类别+学院+参赛项目负责人姓名+作品名称。参赛作品内容、格式、大小及说明书或设计书等材料,务必按照“附件1”的具体要求提交。

2.已正式出版的作品或已获得省级以上奖项的作品不再参加本次竞赛。

3.参赛作品应是原创作品,无政治原则性和科学常识性错误,内容积极健康向上,富有智能教育时代特征,体现新信息技术应用。参赛作品不得剽窃、抄袭,不得侵犯任何第三者的知识产权、名誉权或隐私权;作品不得含有蓄意毁坏、恶意干扰、秘密截取或侵占任何系统、数据或个人资料的病毒及破坏性程序,否则直接取消参赛或获奖资格,并严肃处理。

4.参赛者享有作品的著作权,同时授权赛事组织单位在非商业用途场合组织对比赛成果的免费共享(涉密内容除外)。

5.我校将对参赛作品进行收集整理,根据报名情况择优推荐作品参加比赛。人工智能竞技类项目将举办线下赛,比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

附件1.《关于举办2023年“领航杯”江苏省大学生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比赛暨人工智能大赛的通知》(苏教信办函〔2023〕20号).pdf

附件2:微视频、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创意类项目参赛选手报名表.docx

附件3:人工智能竞技类项目参赛选手报名表.docx

附件4:作品汇总表.xlsx




教务处 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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