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发布时间:2021-12-16浏览次数:46

南艺教字〔2021〕51 号

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为贯彻落实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做好各项学期结束工作,现将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期末考核时间安排

1.公共课程重修考试:2021年12月19日(周日)集中排考。

2.公共必选课期末考试:

(1)《大学英语1-1》、《大学英语2》、《日语1-1》、《日语2》、《文学1》、《艺术概论》,2022年1月8日(周六)集中排考;

(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022年1月9日(周日)集中排考;

(3)《信息技术》,2022年1月4-7日中午、晚上集中排考;

(4)《大学体育1》、《大学体育3》,从16周开始分项目随堂考试;

(5)《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指导》16周随堂考查。

3.专业课期末考核:按照教学进度、公共课程考试时间及课程考核方式合理安排考核时间,原则上各专业课程期末考核除随堂考试外应主要安排在19周。请各开课单位于12月17日前将专业课程期末考核安排表报教务处备案并公示。

二、各项工作安排

1. 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各教学单位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责任到人,扎实做好期末考试组织等期末教学工作,合理安排课程考核方式、时间及场次,落实课程考核场所,确保期末教学工作安全平稳有序。

(2)各教学单位应做好师生健康监测、防疫安全教育等,提醒师生按规定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等。

(3)课程线下考核的,监考教师要严格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对于不能提供复课证明的学生,监考教师有权拒绝该考生参加考试。

(4)各教学单位应按要求做好普通考场、备用隔离考场的准备工作,并按照要求配备相应的防疫物资。

2.考务工作要点

(1)全校各类课程的考试均由开课单位负责。各开课单位应严格按照《南京艺术学院本科生课程考试管理办法(修订)》(南艺教字〔2015〕60号)落实考试命题、考务安排、试卷印制、试卷分发、试卷保存、考试违规材料报送、成绩入库与归档等相关考试工作,考前应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保证考试严肃公正。

(2)各开课单位分管教学领导担任主考,应严格按课程教学大纲,做好期末考核安排、考核命题、考核方式等的审核工作。考试命题材料应包括:考试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课程考查方案应包括:各考查项目内容、评分标准及计算方法。

(3)各开课单位应在课程考核前公布由任课教师签名确认的缺课1/3学生名单,缺课1/3学生不得参加课程考核。

(4)各课程期末考核(含考查)须按考务安排的时间完成,监考教师应核对到场考生,准确填写缺考名单,清点试卷,确保实收试卷与实考学生相符,电子作业应在考核现场确认能否打开、是否完整。

(5)任课教师应在课程考核结束一周内完成课程成绩评定并录入教务系统,交各开课单位审核。

(6)各开课单位教务秘书应认真审核并将课程成绩核对入库,同时做好资料归档工作,存档资料应至少包含:点名册、课程试卷(或电子作业、考试影像资料等)、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考试签到表、本科生课程考试现场记录表、成绩登分表(含平时分)、本科生课程考试试卷分析表等。

3、选课工作安排

(1)为贯彻落实校园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到学习、生活空间相对固定,平稳有序开展教学活动,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公共必选课、专业必选课、专业限选课集中排课;专业任选课、公共任选课程下学期期初补选。

(2)各开课单位要严格按照教学计划,综合考虑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及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指导意见,认真核对开课目录的课程名称、学时、学分等课程信息是否与专业课程设置相符,于2022年1月9日前完成公共必选课、专业必选课、专业限选课的排课工作。

 

 

 

 

教务处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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