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南京艺术学院教学研究立项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发布时间:2021-11-17浏览次数:17

各课题负责人:

根据《南京艺术学院教学研究立项课题实施与管理办法(修订)》(南艺教字[2019]10号)文件要求2021年我校教学研究立项课题结题鉴定工作已经启动,现将具体要求说明如下:

一、结题范围

1.2019-2020年立项还未结项的课题(名单详见附件1);

    2.2016年立项还未结项的课题须在本年度完成结项,否则一律作撤项处理(名单详见附件2

3.一般课题原则上不允许延期;重点课题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需由课题主持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后报学校教务处审定,但总研究时长不得超过3年。

二、结题条件

1.完成《课题申请表》中确定的研究目标和实施方案,形成完整的研究成果;

2.一般课题须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重点课题须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刊物级别均要求为省级以上期刊;

3.课题成果中的全部论文,公开发表时应标明“南京艺术学院教学研究立项课题”、课题名称及课题编号等字样;

    三、结题程序及材料要求

1.1130日前,各课题组提交以下材料:

(1)《南京艺术学院教学研究立项课题结题鉴定书》(详见附件3

(2)公开发表的论文扫描(含封面、目录、正文,PDF版

(3)请发送电子稿至邮箱:jiaoyan@nua.edu.cn,邮件主题需注明:2021年教改课题结项+学院名称+课题负责人姓名

2.由教务处组织专家根据课题组既定的研究方案,审议结题材料,给出鉴定意见

3.专家鉴定结果报学校审核,通过后视为结题”,由教务处发放结题证书。

相关表格及文件请至教务处网站“教务公告”栏目下载,工作联系方式:张老师025-83517612,行政楼108室。

 

附件:

附件1-2019-2020年立项未结项的课题名单.xlsx

附件2-2016年立项还未结项的课题名单.xlsx

附件3- 南京艺术学院教学研究立项课题结题鉴定书.docx

         

                                         教务处

202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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