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发布时间:2020-12-23浏览次数:25

南艺教字〔2020〕45 号


关于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工作

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顺利完成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做好各项学期结束工作,现将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期末考核时间安排

1、公共必选课期末考试:

《大学生心理健康》、《军事理论》、《文学》、《艺术概论》,12月25日-12月31日随堂考试,具体见开课单位考试日程安排表。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16-18周考试,具体见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日程安排表。

《大学英语》、《日语》,2021年1月7日集中排考;

《信息技术》,2021年1月8日-1月9日集中排考。

2、专业课期末考核:按照教学进度、公共课程考试时间及课程考核方式合理安排考核时间,不得与上述公共必选课程考试时间冲突,原则上专业课程期末考核除随堂考试外应主要安排在19-20周。请各开课单位于16周前将专业课程期末考核安排表报教务处备案并公示。

二、期末考核要求

1、全校各类课程的考试均由开课单位负责。各开课单位应严格按照《南京艺术学院本科生课程考试管理办法(修订)》(南艺教字[2015]60号)落实考试命题、考务安排、试卷印制、试卷分发、试卷保存、考试违规材料报送、成绩入库与归档等相关考试工作,考前应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保证考试严肃公正。

2、各开课单位分管教学领导担任主考,应做好期末考核安排、考核命题、考核方式等的审核工作。考试命题材料应包括:考试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课程考查方案应包括:各考查项目内容、评分标准及计算方法。

3、各开课单位应在课程考核前公布由任课教师签名确认的缺课1/3学生名单,缺课1/3学生不得参加课程考核。

4、各课程期末考核(含考查)须按排定的考试日程执行,学生须在《南京艺术学院考试签到表》签名确认到场考试,监考教师应清点试卷,确保实收试卷与实考学生相符,电子作业应在考核现场确认能否打开、是否完整。

5、任课教师应在课程考核结束一周内完成课程成绩评定并录入教务系统,纸质材料交各开课单位教务办公室。

6、各开课单位教务秘书应认真审核并将课程成绩核对入库,同时做好资料归档工作,存档资料应至少包含:点名册、课程试卷(或电子作业、考试影像资料等)、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考试签到表、本科生课程考试现场记录表、成绩登分表(含平时分)、本科生课程考试试卷分析表等。

  

  

  

  

教务处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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