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院(校),各有关机动车车主:
为简化办理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我校在编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及全日制聘用人员(含家属)的车辆,且在2018年已填写《同意扣款承诺书》的车主,本次无须再办理任何手续,财务处将从车主工资卡中直接扣除本年度车辆费用, 但如有车辆、电话等信息改变时,须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一、办理时间、地点及对象
1、3月25日-3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为在编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及学校全日制聘用人员车辆办理手续;
2、4月1日-4月1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为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手续。
办理地点:行政楼一楼116办公室。
二、具体办理方法
1、我校在编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及全日制聘用人员尚未办理过机动车门禁系统的车辆,由申请人持本人的驾驶证、行驶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办理,每人限办一辆,按规定收取费用(注:如果行驶证不在申请人名下,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资料证明车辆由本人使用)。
2、我校教职工的父母、配偶或子女的车辆,持相关证明、本人驾驶证、行驶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办理,每人限办一辆,按规定收取费用。
3、我校外聘、特聘、代课教职工的车辆,根据一学期一审原则,由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院(校)统一提供名单,授课证明(院系党政负责人签字盖章)、本人驾驶证、行驶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办理,每人限办一辆,按规定收取费用。为方便教职工可由本部门专人统一办理。
4、为我校提供特定服务的社会车辆,根据一年一审原则,由申请人持与我校合作单位或部门的证明、有效合同、驾驶证、行驶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办理,每份合同原则上限办一辆,按规定收取费用。
5、购买、租赁我校教职工房屋的校外人员的车辆,根据一年一审原则,由申请人持本人的驾驶证、行驶证、房产证或租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办理,每份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原则上限办一辆,按规定收取费用。
6、租赁我校场地从事经营活动人员的车辆,根据一年一审原则,由申请人持我校出租管理单位或部门证明、租赁合同、驾驶证、行驶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办理,每份租赁合同原则上限办一辆,按规定收取费用。
三、办理门禁系统流程
审核材料→登记信息→现场缴费或签约划款承诺书。
四、注意事项
1、请大家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时办理,4月18日起学校更新门禁管理系统,未办理手续的车辆将无法免费进入校园,且须按停车时长缴纳停车费。
2、为方便学校教职工办理门禁缴费,办理现场本人可以填写《同意扣款承诺书》,财务处将从工资中划款,无需自带现金。
3、符合办证条件的车主需如实填报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车辆进校资格,且一年内禁止再次办理车辆进校手续;同时该车辆信息将列入校园车辆管理系统黑名单,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南京艺术学院保卫处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