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南京艺术学院——双馨网

关于开展江苏省第十一批科技镇长团成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双馨网发布时间:2018-05-14浏览次数:70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关于商请推荐江苏省第十一批科技镇长团成员、团长人选的函》(苏人才办[2018]1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近期在校内开展相关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根据省人才办文件要求,我校江苏省第十一批“科技镇长团”成员推荐名额为2人。

  二、人选条件

  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专业特长,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具体要求:一般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高校人选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管理部门正科级以上干部。

  三、岗位安排

  选派的成员主要按照接收市(区)乡镇特色产业、专业需求和人选条件(见附件)确定去向。一般安排实职,中共党员的任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党(工)委副书记,非中共党员的任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副镇长(副主任)。

  任职从2018年8月起,时间为1—2年,全职在当地工作。

  四、推荐程序

  1、各单位推荐人选。校内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科技镇长团是锻炼、培养年轻干部的重要平台,要从促进干部队伍建设的大局出发,克服本位主义,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物色工作,鼓励、支持有意向的同志积极报名。每位报名者可选报三个岗位(根据自身情况在岗位需求表中任选未注明“延任”或选派单位的岗位)。各单位认真做好资格初审工作,经领导会议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将《第十一批“科技镇长团”成员推荐表》(见附件)于5月25日前报送党委组织部。

  2、提出建议人选。组织部汇总各单位上报推荐人选名单,根据科技镇长团成员选派条件,教师、干部个人综合表现及所在单位实际情况,进行遴选,提出建议人选。

  3、党委常委会审定。组织部将校内推荐情况及建议人选向党委常委会汇报,并根据党委常委会决定完成相应推荐、上报程序。

  附件:关于商请推荐江苏省第十一批科技镇长团团员、团长人选的函.docx

 

        中共南京艺术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8年5月14日

 

2002-2016 中共南京艺术学院委员会 宣传部 版权所有 © 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74号
Copyright © 2014 Nanjing University Of the Arts   Powered by 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

苏ICP备05007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