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苏省第十二批科技镇长团成员 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双馨网发布时间:2019-04-23浏览次数:263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关于商请推荐江苏省第十二批科技镇长团团员、团长人选的函》(苏人才办[2019]1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近期在校内开展相关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根据省人才办文件要求,我校江苏省第十二批“科技镇长团”团员推荐名额为2人。


二、人选条件

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专业特长,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高校人选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管理部门正科级以上职务,或优秀在读博士生或博士后人员。一般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岗位安排

科技镇长团团员一般安排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党(工)委副书记或副镇长(副主任)职务。具体根据各地岗位安排,任职从2019年7月起,时间为1-2年。


四、推荐程序

1、各单位推荐人选。校内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科技镇长团是锻炼、培养年轻干部的重要平台,要从促进干部队伍建设的大局出发,克服本位主义,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物色工作,鼓励、支持有意向的同志积极报名。每位报名者可选报三个岗位(根据自身情况在岗位需求表中任选未注明“延任”或选派单位的岗位)。各单位认真做好资格初审工作,经领导会议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将《江苏省第十二批科技镇长团团员、团长人选推荐表》(见附件)于5月10日前报送党委组织部。

2、提出建议人选。组织部汇总各单位上报推荐人选名单,根据科技镇长团成员选派条件,教师、干部个人综合表现及所在单位实际情况,进行遴选,提出我校推荐建议人选。

3、党委常委会审定。组织部将校内推荐情况及推荐建议人选向党委常委会汇报,并根据党委常委会决定完成相应推荐、上报程序。


附件:关于商请推荐江苏省第十二批科技镇长团团员、团长人选的函.docx




                  中共南京艺术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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